土耳其宣布对居留许可延期申请进行了重要变更。根据移民局网站的声明,自2024年4月15日起,申请延长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必须获得“电子通知地址”。然而,我尚未看到这一强制要求的法律依据,并且我已提出了信息获取申请,因为在相关的规章或任何法律中没有对此事的规定,或者我没有发现。此外,考虑到《通知法》第7条的强制性条款,实际上这一强制要求并非“简单的义务”,而且可能产生重要后果,且在许多方面存在争议,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。
“除第一款范围外,真实和法人在请求的情况下将获得电子通知地址。在这种情况下,必须以电子方式向这些个人进行通知。” —《通知法》第7/a条。
法律规定,在请求的情况下,必须将通知发送到电子通知地址。同时,我认为由机构设定的“强制要求”下获取的电子通知地址的通知有效性可能存在争议。
抛开这一争论,我想强调在我们国家,外国人必须特别注意的两个要点:
首先,外国人必须在居留期限结束之前申请UETS账户。否则,可能会导致受害情况,且流
程可能变得更加复杂。(一些邮政局对“有效身份证件”要求过于严格。然而,相关规定明确了外国人可以申请UETS账户的条件:
“b) 外国人的外国身份证号码、蓝卡号码、护照或安全电子签名。” —《电子通知条例》第2/7-b条。
其次,在激活UETS账户后,必须定期检查该账户。因为如果错过UETS账户中的通知,可能会导致重要的权利损失。因此,需要特别注意这一潜在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