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耳其入境禁令概述

土耳其入境禁令概述

土耳其入境禁令概述

法律依据 土耳其的入境禁令受第 6458 号《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》规管。根据法律第 9/1条: “必要时,总局可以听取相关公共机构和组织的意见,禁止在土耳其境外且对公共秩序、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构成不便的外国人入境。”

概念定义

  • 外国人:根据宪法第 66 条第 1 款,“凡是因公民身份而受土耳其国家约束的人都是土耳其人”。《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》第 3/1 条第 3 款进一步定义外国人为“与土耳其共和国没有公民关系的人”。因此,那些已获得土耳其国籍的人不再被视为外国人。持有土耳其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士也不被视为土耳其公民。
  • 公共秩序公共安全:这些概念通常与社会和公众的秩序、安全有关。尽管法律中

常见这些概念的使用,但它们没有明确的定义,可能被广泛解释,易于滥用。因此,总局有权决定谁可以被禁止入境。

入境禁令执行

被禁止入境的人在试图通过边境时会被拦下,并收到一份“不可接受的乘客信息报告”,其中包括被禁止的原因、个人身份信息、处理时间以及相关权限和权利。该报告详细描述了禁令原因,并包含总局的内部通信代码。如果被禁止入境者希望了解详细原因,可以通过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“护照驱逐调查”,或在签证程序中查询。

法律救济

入境禁令属于行政程序,因此被禁止入境者可以向行政法院提出诉讼。法律中未规定具体的申请期限,但应遵循行政法院的一般申请期,即法院应在 60 天内处理申请。

禁令期限

入境禁令的最长期限为五年。若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受到严重威胁,总局可以将禁令延长至十年,即在特定情况下,禁令最长可达十五年。若签证或居留许可已过期且自愿申请离开土耳其的,禁令最长为一年。

此概述提供了有关土耳其入境禁令的详细信息,包括法律依据、禁令的定义与执行、法律救济及禁令的期限。

Seyhan 律师事务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