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人在土耳其可以与土耳其公民结婚,也可以与其他国籍的外国人在土耳其结婚。在这种情况下,可能出现三种情况:外国人与土耳其公民结婚、两个相同国籍的外国人在土耳其结婚、或两个不同国籍的外国人在土耳其结婚。如果一方为土耳其公民,而另一方为外国国籍,婚姻的形式和登记应符合土耳其法律,即婚姻必须在土耳其的主管当局面前进行。
根据《国际私法和程序法》第5718号法第13条关于“婚姻和一般规定”的条款,为了在土耳其结婚,双方必须首先获得结婚证。是否符合领取结婚证的条件将依据双方的国籍法律决定。通常,双方需提供来自本国代表处(如大使馆或领事馆)的结婚证和出生证明,以证明其婚姻状况。需从国家代表处获取的单身证明也是必要的。
所需文件:
- 4张护照尺寸照片。
- 双方签署的婚姻声明(如当事人不懂土耳其语,声明需翻译成其母语并由公证人认证)。
- 授权机构出具的健康报告,证明无妨碍结婚的疾病。
- 身份证(如没有身份证,则需护照和领事馆签发的出生证明;如双方均非土耳其人,还需有经过公证的土耳其语翻译)。
- 证明单身的公民身份证明。
- 结婚许可证(需注明“结婚没有障碍”)。
上述文件中的国外文件须经领事馆认证并经外交部批准。婚姻在土耳其被视为有效还需符合《土耳其民法典》的规定,包括:已达到法定年龄、没有近亲、未与其他人结婚、无婚姻法律问题以及未患有妨碍婚姻的疾病等条件。
同一国籍与不同国籍的外国人:
希望在土耳其结婚的外国人,无论是相同国籍还是不同国籍,可以选择在自己国家的领事馆结婚,或获得领事馆的许可在土耳其授权官员面前结婚。所需文件与前述相同。决定在土耳其结婚的,他们的资格应根据本国法律确定,婚姻形式应依据土耳其法律。若当事人不懂土耳其语,他们应在婚姻期间配备翻译,以便理解婚姻过程中的所有细节。根据土耳其法律,如果婚姻在土耳其当局面前结婚后,双方还需通知本国代表处,以便获得其婚姻关系的批准,并使婚姻在本国有效。